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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有多长?

来源:www.cdhyw.com   时间:2023-10-25 04:12   点击:3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期限有多长?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3、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4、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二、出口视同自产货物如何申报?

1、生产企业无出口时无须申报,无信息时不申报,报送税务机关。 

2、事前材料报送、装订顺序: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免抵退出口货物明细表、免抵退税申报资料表、出口发票出口退税联、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3、事后备案资料:打印备案单证目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银行收汇水单。

三、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有多长?

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由海关征收滞报金。进境货物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第15天,而邮运进境的货物滞报金为收件人接到邮局通知之日起的第15天。此外,转遥运输进境货物滞报金起收回期有两个:

一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15天。

二是货物运扭才旨运地之日起第15天。扩展资料滞报金的征收对象是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日征金额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不足者不征。需注意,这里指的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是由海关审定的正常的到岸价格,它是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应征收滞报金之日国家外汇牌价的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滞报金是由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超过法定期限向海关报关而产生的一种费用,不是罚款,海关出据的滞报金收据也不是罚款通知书。海关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及时报关,加速口岸运输,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出口退税的期限和出口收汇的期限?

退税申报的时限是从出口报关日期90天/180天内,以报关单上日期为准。具体时限要看企业的级别,一般新企业都是90天。没有收回货款是不能退税的,所以收汇的时限就是核销到期前,90或180天之内。

五、怎样进行进出口货物申报?

出口申报流程:

1、还重柜于码头

2、向海关申报

3、海关审单

4、海关查验(概率性事件)

5、海关放行

6、交放行条给船代

7、交相关码头费用,报关完成。

进口申报流程: 1、货物到港通知书 2、换单 3、报检(如需要商检) 4、向海关申报 5、海关审单 6、海关核价(概率事件) 7、生成税单、交税——海关查验(概率事件)

8、海关放行

9、交码头费用,结清仓租柜租,报关完成。

六、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怎么填?

。下面是填写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的步骤:

1. 其中,表头需要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收汇月份等信息。

2. 填报子目。子目分为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其他贸易,需要选择相应的子目。

3. 填报货币和金额。需要填写收汇货币种类和金额。货物出口金额需要根据海关单价核算而来。

4. 填报收汇银行信息。需要填写收汇银行名称、国别和收款账户等信息。

5. 填报结汇银行信息。需要填写结汇银行名称、国别和结汇账户等信息。

6. 填报结汇方式和期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结汇方式和期限。

7. 填报其他信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他相关信息。

8. 签名与盖章。填写完成后,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填报人员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

以上是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的填写步骤,需要注意填写时要认真核对,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七、出口货物不按规定申报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申报不实行为有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及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有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也有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

根据申报不实行为表现形式不同,分别按一定区间的定额罚款,以及货值、申报价格、漏缴税款的一定比例予以处罚。

八、出口监管仓库货物的储存期限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规定,出口监管仓库所存货物存储期限为6个月。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九、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期限规定?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  

2、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3、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4、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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