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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临猗县去察哈尔右翼中旗走高速需要多少钱过路费

200 2024-03-18 09:18 admin   手机版

从临猗县去察哈尔右翼中旗走高速需要多少钱过路费

过路费410元

起点(临猗县)

1

向正西方向出发,右转进入五一北路

2

靠左进入呼北线

3

靠右

4

行驶1.1公里,朝万荣/河津方向,靠右进入呼北高速

部分路段收费

5

朝王显/S88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6

朝万荣西/河津/S88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7

朝侯马/禹门口/G5方向,靠右

全路段收费

8

行驶340米,朝稷山/临汾/G5方向,靠右进入京昆高速

全路段收费

9

朝临汾/太原/侯马/运城方向,靠右

全路段收费

10

行驶360米,朝临汾/太原/G5方向,靠左进入京昆高速

全路段收费

11

靠左

全路段收费

12

靠左

全路段收费

13

朝洪洞/太原/G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14

朝明姜/G108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15

靠左

全路段收费

16

靠左

全路段收费

17

靠左

全路段收费

18

朝清徐/太原/G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19

朝太原/石家庄/G5/G20方向,靠右

全路段收费

20

朝太原绕城西段/古交/榆林/孟县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21

朝太原绕城西段/古交/榆林/孟县方向,靠右进入罗城枢纽

全路段收费

22

朝太原绕城西段/古交/榆林/盂县方向,靠左进入太原绕城高速

全路段收费

23

朝兴华街/东社站方向,靠右

全路段收费

24

行驶230米,朝古交/S56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25

行驶400米,朝榆林/盂县/大同/石家庄方向,靠左进入太原绕城高速

全路段收费

26

靠左

全路段收费

27

朝大同/阳曲/G2001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28

朝太原绕城东段/大同/晋中/晋城方向,靠右

全路段收费

29

行驶1.6公里,朝阳曲县/大同/五台山/G55方向,靠左进入二广高速

全路段收费

30

朝大同/G5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31

靠左

全路段收费

32

朝豆罗/大同/G5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33

朝大同/集宁/G5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34

朝大同/G5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35

朝大同/集宁/G5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36

靠左

全路段收费

37

靠左

全路段收费

38

朝同煤集团/云冈/G5501方向,靠右进入大同绕城高速

全路段收费

39

靠左

全路段收费

40

朝集宁/右玉/G55/S30方向,靠中间进入二广高速

全路段收费

41

朝丰镇/集宁/G55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42

朝S24/凉城/准格尔旗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43

靠左

全路段收费

44

靠左

全路段收费

45

靠左

全路段收费

46

朝二连浩特方向,靠左

全路段收费

47

从集宁北/科布尔出口离开靠右进入S310

全路段收费

48

右前方转弯

部分路段收费

49

行驶3.1公里,靠左进入S310

50

靠右

51

左转

52

直行进入辉腾锡勒街

53

右转

54

行驶600米,左转进入察哈尔大街

55

右转

56

行驶220米,到达终点

终点(察哈尔右翼中旗)

交通事故致人二级伤残,需赔偿那些项目,金额多少?

1、以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划分的责任为准。

2、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3、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八)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九)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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